http://jiangxi.hteacher.net 2024-10-17 16:38 江西教師資格證 [您的教師考試網]
各鄉(xiāng)(鎮(zhèn))中心校、中學,縣城各學校,縣城公辦幼兒園:
根據江西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4年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相關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就做好我縣2024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通知如下。
一、注冊范圍
(一)全省公辦普通中小學、幼兒園在編在崗教師,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距上次定期注冊合格已滿5年;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此前的注冊結論為“暫緩注冊”,現已達到注冊合格條件。
(二)全省使用聘用控制數招聘的中小學、幼兒園教師。
(三)已進行首次注冊,由于任教學校或崗位調整,現不屬于注冊范圍的,不再進行注冊,其教師資格證書仍然有效。
二、注冊條件
(一)申請首次注冊者,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與任教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
2.聘用為中小學在編在崗教師;
3.具有良好的師德表現,師德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心健康,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5.新入職的教師試用期滿(特崗教師三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并留任),須完成崗前培訓任務且考核合格;
6.全省中小學教師職后培訓每5年為一周期,在一個培訓周期內,教師需至少累計獲得36學分且每年至少獲得2學分。退休前最后一個培訓周期對培訓學分不作要求。
(二)滿足下列條件的,定期注冊合格: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具有良好的師德表現,師德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2.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3.每個注冊有效期內完成不少于國家規(guī)定的360個培訓學時;
4.身心健康,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暫緩注冊:
1.經查實,注冊有效期內有體罰學生、亂收費或向學生家長索要錢物、違規(guī)從事有償家教等違反《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行為的;
2.注冊有效期內未完成國家規(guī)定的教師培訓學時的;
3.因自身原因中止教育教學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學期以上的,但經所在學?;蚪逃姓块T批準的進修、支教、外出培訓、學術交流、病休、產假等情形除外;
4.一個注冊周期內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暫緩注冊者,待達到定期注冊條件后,可重新申請定期注冊,注冊時間向后按年度順延。因未完成規(guī)定的繼續(xù)教育學時暫緩注冊的,應參加相關培訓,補齊繼續(xù)教育學時;因某一年度考核不合格暫緩注冊的,由學校組織考核,提交任教學校出具的下一年度考核合格證明;因中止教育教學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學期以上暫緩注冊的,在恢復教育教學工作一年后,由所在學校進行考核,提交年度考核合格證明。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冊不合格:
1.違反《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和師德考核評價標準,影響惡劣;
2.一個定期注冊周期內連續(xù)兩年以上(含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依法被撤銷或喪失教師資格。
三、注冊程序
(一)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實行網上申請,須由本人申請,所在學校(鄉(xiāng)鎮(zhèn)中心幼兒園教師到所在鄉(xiāng)鎮(zhèn)中心校)集體辦理,按照人事隸屬關系報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注冊。
(二)申請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網上打印)一式2份;
2.《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
3.任教學校或主管部門聘用合同原件、復印件;
4.任教學校出具的師德表現證明;
5.任教學校出具的勝任教育教學工作證明;
6.近5年的各年度考核證明;
7.江西省中小學教師繼續(xù)教育證書(電子版),為 5 年一周期培訓合格證。
首次注冊的,應提供上述1-5項材料,同時完成教師培訓任務并提交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證明。
(三)中小學(幼兒園)教師以學校為單位,向學校所在地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申請定期注冊??h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申報材料的初審,提出注冊結論(注冊合格、暫緩注冊、注冊不合格)的建議,應在申請人所在學校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后,填報至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管理模塊中。
四、教師資格注冊結果的運用
(一)申請人注冊合格后,可在教師資格注冊期限內,按照教師資格類別從事教育教學工作,并享受相應的教師待遇。
(二)逾期不注冊者,不得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不得晉升高一教師職務。
(三)暫緩注冊者,原則上不得聘用在教育教學工作崗位。少數情況特殊的,經本人申請,可與任教學校簽訂試聘合同,試聘在教育教學崗位上工作(試聘人員名單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備案),試聘期一般不超過2年。試聘期內可以重新申請注冊,符合條件的予以注冊。注冊后,其擔任教師職務(職稱)的任教年限,應扣除暫緩注冊的年限,從注冊之日起順延計算。試聘期內不得晉升高一級教師職稱(職務),不得參加評優(yōu)評先。
(四)定期注冊不合格者,應予解聘,調離教育教學崗位。
五、注冊罰則
(一)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教師資格注冊的,視情況暫緩注冊或注冊不合格,并給予相應處罰;已經注冊的,應當撤銷注冊。
(二)所在學校未按期如實提供申請人注冊證明材料的,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三)學校、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實施注冊工作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或者監(jiān)察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者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1.對不符合教師注冊條件者準予注冊的;
2.對符合教師注冊條件者不予注冊的;
3.未按規(guī)定時限完成注冊相關工作的。
(四)注冊范圍內的教師無故逾期不申請定期注冊,按照注冊不合格處理。
六、工作安排
(一)個人申報階段(2024年10月18日8:30--10月31日17:00)
教師資格首次注冊實行網上個人申報。學校要統一組織符合注冊條件的教師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網址:https://www.jszg.edu.cn)進行網上申報。申請人網報成功后根據本校現場確認安排和要求及時提交有關資料進行現場確認。
(二)現場確認階段(2024年11月5日8:30--11月8日17:00)
現場確認點以學校為單位設立,各確認點負責對本校應參加注冊教師進行現場確認,確保本校應參加注冊教師全部按時申報注冊;對申請人的網報數據進行審核和更正,對申請人提交的注冊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簽署意見,公示5天無異議后集中統一報送縣教體局人事股審核。
(三)初審階段(2024年11月12日-11月14日)
縣教體局對學校提交的教師注冊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做出初審意見。
(四)復核階段(2024年11月15日--11月30日)
市教育局對全市中小學教師資格注冊申請進行復核。
(五)終審階段(2024年12月1日--12月21日)
省教育廳對中小學教師資格注冊申請進行終審,并在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管理信息系統中填報注冊結論及有關信息。申領、發(fā)放國家統一印制的《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結論貼》。
七、工作要求
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與廣大中小學教師切身利益關系密切。各學校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開展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的目的、意義,加強領導,明確分工,落實責任,確保我縣2024年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平穩(wěn)順利。
2024年10月16日
原文標題:2024年尋烏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公告
原文鏈接:https://mp.weixin.qq.com/s/t1Tf6HtBCcyu7LjsSPEbq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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