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imenggu.hteacher.net 2024-05-20 11:00 內蒙古教師招聘 [您的教師考試網(wǎng)]
4.對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動放棄的考生經(jīng)考務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確定,取消其聘用資格,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遞補。
(九)公示
1.根據(jù)應聘人員的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在指定網(wǎng)站上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舉報,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公示期間,對于實名反映與本次招聘有關的舉報信、電話等,及時進行調查核實并將最終核實結果反饋舉報人。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1.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
2.擬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
(1)應聘人員截至2024年9月1日未交回畢業(yè)證、學位證和人事檔案的;
(2)應聘人員在本次公開招聘辦理聘用備案手續(xù)前被其他事業(yè)單位聘用且不同意報考本次招聘(列編招聘,以事業(yè)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下發(fā)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或在公務員招考中被新錄用的(以錄用主管機關下發(fā)錄用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資格。
(3)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的;
(4)試用期間或期滿考核不合格的。
3.擬聘人員備案。體檢、考察合格,且對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報鄂托克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4.辦理手續(xù)并簽訂合同。用人單位依據(jù)鄂托克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文件辦理新聘用人員相關人事手續(xù),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合同一年一簽,不低于5年。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5.確定最低服務期限。聘用合同中須約定5年最低服務期限,并明確違約責任和相關要求。對無正當理由放棄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務年限的,將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6.安排崗前培訓。新聘用教師進行崗前培訓,以提高適應單位和崗位工作的能力。
編制及薪資待遇政策
(一)本次招聘的中小學教師占事業(yè)編制。幼兒園教師按備案制管理,享受事業(yè)單位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二)新招聘教師試用期間,根據(jù)《鄂托克旗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試用期轉正考核方案》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聘用單位將與新招聘教師解除聘用關系,不再聘用。
(三)招聘的教師符合《鄂托克旗委旗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的通知》(鄂旗黨發(fā)〔2022〕11號)規(guī)定的對新引進的師范專業(yè)優(yōu)秀畢業(yè)生,按博士研究生、第二輪“雙一流”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或教育部直屬師范類院校全日制本科生、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或第二輪“雙一流”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全日制本科生等相當層次,分別給予1萬元/人/月、5000元/人/月、3000元/人/月生活補貼,最長補貼3年。
(四)招考的教師在合同約定服務期五年內(含試用期)不準脫產(chǎn)考研、報考旗外教師崗位,未經(jīng)同意不得調離鄂托克旗教體系統(tǒng),否則承擔聘用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且不予辦理檔案轉遞手續(xù)。
其他事項
(一)在本次招聘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xù)等環(huán)節(jié)擬取消應聘人員面試、聘用資格的,依據(jù)有關規(guī)定及時告知應聘人員被取消資格的相關事宜、理由和依據(jù),并告知應聘人員依法享有的陳述和申辯權利。
(二)本次公開招聘公告中未盡事宜及有關信息,將在指定網(wǎng)站上及時發(fā)布,請予關注。
(三)本次招聘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等各環(huán)節(jié)出現(xiàn)缺額的,依次進行遞補,電話通知遞補考生。辦理聘用備案手續(xù)后,放棄或被取消錄用導致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四)因不可抗拒因素影響,本次公開招聘有關程序、步驟、要求等可能作出相應調整,屆時將在指定網(wǎng)站上發(fā)布相關公告,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
(五)本方案由本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其他未盡事宜按照公開招聘相關規(guī)定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紀律與監(jiān)督
(一)實行回避制度
1.崗位回避。應聘人員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等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不得應聘從事該單位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崗位。
2.履職回避。招聘單位工作人員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人員利害關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履行職責的,應當回避。
(二)嚴格招聘紀律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視情節(jié)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已聘人員,一經(jīng)查實,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咨詢電話和監(jiān)督電話
(一)咨詢電話:0477-6214883(鄂托克旗教育體育局)
(二)監(jiān)督電話:0477-6214882(鄂托克旗紀委監(jiān)委派駐鄂旗教體局紀檢監(jiān)察組)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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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5 |
1.鄂托克旗教體系統(tǒng)2024年招聘教師崗位表
2.鄂托克旗2024年招聘教師體重指數(shù)BMI測量表(體育教師)
3.鄂托克旗擬聘教師考察表
4.報名登記表
5.考生誠信承諾書
原文標題:2024鄂爾多斯鄂托克旗招聘73名教師公告
原文鏈接:https://mp.weixin.qq.com/s/nzZy5Njm4WaJRpE7dXhSl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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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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